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费用)

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三)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

(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快递业务企业注册经营范围参考

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办理国际快递业务(私人信函及县级以上党政军公文除外);国内货运代理;道路普通货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清单

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

2、场地使用情况

3、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4、服务网络情况

5、安全保障制度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

8、被加盟方的商标注册证书

9、被加盟方的商标授权协议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

44个工作日

五、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1986年12月2日领导令六届第47号公布、2009年4月24日领导令第12号第一次修订、2012年10月26日领导令第70号第一次修正、2015年4月24日领导令第25号第二次修正)第五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国内快递业务,是指从收寄到投递的全过程均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快递业务。第五十三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和有关申请材料。受理申请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邮政管理部门审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方可经营快递业务。

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费用

办理海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免费企业注册、免费注册地址、免费入驻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园区、免费代理税务奖励服务,提供海南金融牌照一站式贴心服务。

七、签约流程

1、达成委托代理意向

2、由我方发送合同草案审核;

3、打印合同盖章发送扫描件

4、支付定金

5、委托代理生效

八、注册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法人身份证/电话

2、股东身份证/电话、持股比率

3、注册资本

4、经营范围

5、企业名称(提供三个备选)

6、财务负责人

7、监事

8、所属行业

9、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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