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完之后总分机构申报表上有何变化(分支机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听说,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20年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2021年度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分支机构2021年度

不用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

啥是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无需另外办理备案手续。

符合上述政策,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何办理?

在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前,预计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汇总纳税企业,其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可携带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总纳税备案备案信息变更,将二级分支机构的就地预缴标识改为“否”。

办理完之后总分机构申报表上有何变化?

总机构:

1、企业类型由“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变为“一般企业”;

2、无需填报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17至20行“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税款计算—总机构”填报内容;

3、无需填报A202000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分支机构:

当年度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请注意

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后,总机构实际情况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请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均需至主管税务机关修改汇总纳税备案,将二级分支机构的就地预缴标识修改为“是”,并同步更正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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