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消费者责任违法行为有哪些(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2023-02-12
格式条款,是自19世纪发展起来的,某些行业在频繁、重复性的交易中为了简化合同订立的程序而形成的。这些行业的主体一般是较大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往往存在于具有垄断性的行业,如水、电、热力、燃气、邮电、电信、保险、铁路、航空、公路、海运等行业中,既有公用事业,也有一般的大企业。
使用格式条款的好处是简便快捷、降低交易成本,但弊端也很明显。格式条款的实质是“未与对方协商“,格式条款由单方提供,对方没有就条款进行实际磋商的机会。提供格式条款、占优势一方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交易对方的条款。这一点在消费者作为合同相对方时特别突出,因此立法上对格式条款予以限制。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第2、第3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2、第3款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为打击合同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实施《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经营者可以对照自查。
过去典型无效的格式条款比如:
售出的各类会员卡一律不得退卡
打折商品不退不换
该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我方所有
请勿在场所内追逐、打闹,如发生伤亡事故,后果自负
……
时下有些格式条款被包装得貌似合理,实际也是无效的,比如以下几个典型的合同违法案例:
一、不动产买卖意愿书
上海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某分店主要从事房地产经纪。2017年 1月 23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单位使用的《不动产买卖意愿书》上印有“第七条 甲方违约之处理 1、甲方在卖方同意出售后,有反悔不买或其他行为致无法于约定之日期完成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时,甲方同意所支付之出价意向金(已转定金)由卖方没收,且卖方有权将该标的物另行售予他人。如卖方不愿依约履行时,则卖方应加倍返还已收定金(原意向金)给甲方,对此,甲方同意支付原定金的二分之一给乙方,作为乙方市场营销策划、市场开发、市场咨询等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卖方同意出售后,有反悔不买或其他行为致无法于约定之日期完成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时,甲方所支付之出价意向金(已转定金)由出卖方没收,对此,卖方同意于收到定金中支付一半金额给乙方,作为乙方市场营销策划、市场开发、市场咨询等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等内容。
当地市场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的规定,构成了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违法行为。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8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公寓租赁合同
上海某房地产公司,主营对外出租公寓房屋的业务,2019年12月开始使用《公寓租赁合同》与租房者签约,该合同中格式条款7.2.“如乙方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了任何改建或改动,无论是否事先征得过甲方的同意,都应自费将其恢复原状(租赁时状态)。”的内容。至案发该公司未因上述格式条款与消费者有任何纠纷。
当地市场监管局认为该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的规定,构成了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违法行为。
当地市场监管局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自2020年8月至案发,上海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附件中印有“三、学校办理退费,按以下标准执行:1、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费用(已消耗的课时*课程原价的单价)-3%税率-10%手续费-教材或材料费=剩余学费。2、若因学生自身原因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酌情退还学生剩余学费,不满三分之一课时的退三分之二,不满二分之一课时退二分之一,超过三分之二不退费”等内容。
当地市场监管局认为,前述格式条款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和第三项“(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的规定,构成了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违法行为。
当地市场监管局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 海南税务登记查询常见问题解答 2024-01-08
- 如何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最新规定有什么变化?
- 如何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有哪些专业公司可以提供帮助?
- 如何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要求和标准是什么?
- 如何办理医疗许可证以及相关费用是多少?
- 如何办理医疗许可证并了解费用标准?
- 如何办理医疗许可证?
- 如何办理医疗许可证?办理要求有哪些?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