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借方和贷方(其他应收款怎么做账)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核算往来款项的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反映实际发生的,由以后会计期间收回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分配股利等形成的应收款项由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会计科目核算。

除此之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在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例如应收赔款、罚款、职工借款、押金等。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具有临时性、次要性的特点。

其他应收款核算方法

其他应收款属于资产类科目,应按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借方反映应收款项增加,贷方反映收回或转销款项,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累计应收回的其他款项。

例如:职工王某借支1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

借:其他应收款(王某) 1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元

5日后,职工王某还现金200元,报销费用800元。

借:现金     200元

管理费用   800元

贷:其他应收款(王某)  1000元

其他应收款管理要求

作为往来核算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其他应收款管理对于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具有重要意义。

管理与核算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其他应收款的发生额控制,减少其他应收款规模。

另一方面应定期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容易形成坏账损失。

在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同时,也会对企业损益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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