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化妆品备案网查询系统(化妆品备案查询网入口)

一、关于补录的法规要求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

关于原注册备案平台已注册和备案的产品:为保障化妆品使用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原注册备案平台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在2022年5月1日前提交产品执行的标准和产品标签样稿、填报国产普通化妆品的产品配方、上传特殊化妆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

二、操作前建议准备参考的资料

1.【原备案卷宗】产品配方表

2.【原备案卷宗】检验报告

3.【原备案卷宗】备案申请表

4.【原备案卷宗】产品技术要求

5.销售包装立体图

6.销售包装平面图

7.说明书(如有)

三、需要填写/上传资料

?必填项:

1.备案申请表:分类编码、企业信息(系统关联)、检验报告编号(建议填写,部分地区有要求)

2.产品配方表

3.产品执行的标准

4.产品标签

5.检验报告(建议上传)

?非必填项:

1.产品命名依据

2.原料信息

3.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四、实操参考

1、化妆品注册备案服务平台登录

登入网上办事大厅V2.0平台:

https://zwfw.nmpa.gov.cn/web/index,根据以下图示依次进入“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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