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给公司的涉税问题(简述个人借钱给公司的风险)

公司向个人取得借款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在小型企业中十分常见,而一些小型微利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对财务合规投入不够,对税法规定和实际操作把握不到位,对于其中的涉税处理不甚了解,引发涉税风险,还可能因为代扣代缴个税问题和借款人产生分歧和矛盾。本期,我们就来聊聊个人(本文个人指居民个人)从公司取得借款利息,居民个人该如何缴税?

一、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的个税: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额(没有任何扣减)×20%。

二、增值税

纳税义务:职工取得利息收入,根据财税〔2016〕36号中规定的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应以利息收入为销售额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申报缴纳(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低于500元/次,免征增值税)。超过500元,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个人收取借款利息按次纳税,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尽快申报缴纳,并到应税行为发生税务机关地申请代开发票并缴纳增值税,个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注:

企业支付个人利息,支付方是扣缴义务人,如果应该代扣代缴而未代扣代缴的,税务机关会按公司应扣缴未扣缴个人所得税有0.5-3倍的罚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对个人风险提示:

提示:如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对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税务机关将向纳税人也即个人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对扣缴义务人也即企业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期限:取得利息收入的次月15日内。

纳税地点:企业所在地。

申报方式: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扣缴规定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并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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